立會向梁游追回營運資金等 解釋指2人不能受相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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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11-24 06:35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決定向梁頌恆和游蕙禎全數追回酬金和預支營運資金,每人約九十三萬元。

立法會行管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怎樣向梁頌恆和游蕙禎追討發放予他們的款項。兩人上月底各支取約九萬五千元,屬於十月份的薪酬。另外,之前在九月中,他們分別獲預支約八十三萬元實報實銷開支。

早前高等法院判決兩人喪失議員資格後,立法會秘書處已先收回辦公室。行管會開會後,決定向梁頌恆和游蕙禎全數追回款項。

主席梁君彥解釋,高等法院原訟庭裁定兩人自十月十二日起已被取消議員資格,而考慮到根據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兩人未有遵從宣誓規定,不能就任議員,因此亦不能行使職權或享受相應待遇。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行管會曾討論是否全數回收,或部分回收兩位的酬金,大家是有不同的意見,雖然有不同的意見,但我們是決定全數追回。由十月一日開始追回,大約是九十三萬元左右。他們有甚麼抗辯理由,我們會考慮,但因為是公帑,我們要審慎處理。」

梁君彥說會在梁頌恆、游蕙禎人上訴案有裁決後,決定何時提出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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