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問證人體現法律的公平原則。不過前康橋之家院長懷疑性侵犯案件,因為智障的當事人無法出庭被盤問,案件缺乏關鍵證供,無法繼續控告,引起不少人對司法公義的質疑。
香港弱智人士家長聯會副主席羅麗珍稱:「今天我心很痛,我覺得最能治療創傷的是,將疑犯繩之於法。」
家長組織代表羅麗珍有一名輕度智障的妹妹,她說很多家長不忿,前康橋之家院長獲撤銷檢控。
早在九三年,一名聾啞智障人士要上庭指控涉嫌強姦她的人,不過過程中當事人情緒失控,為了免卻她被盤問的折磨,法官胡國興決定終止聆訊,被告獲當庭釋放。當事人的爸爸打給羅麗珍。
香港弱智人士家長聯會副主席羅麗珍表示:「他說,羅姑娘,我們這單案處理不了,但我很希望法律上有一些改革,將來不要重蹈覆轍,再發生這些事情。」
九四年,王見秋大法官發表報告,建議接納智障人士錄影口供呈證,不過當事人依然要接受盤問。
九六年,一名麵包師傅被控強姦一名智障女士,由於事主無法接受盤問,律政署放棄訴訟。
二十年後的康橋之家事件,歷史再一次重演。羅麗珍稱:「我寫過很多立場書,這一份是很難寫,因為歷歷在目,當年我們怎樣跟進性侵犯個案,心如刀割,一字一淚,我是一字一淚地寫出來。」
大律師黃瑞紅說,一些奉行普通法的國家在符合公平審訊原則之下,部分已採納保障脆弱證人措施,例如辯方要先列出盤問問題,甚至由第三方提問。
大律師黃瑞紅表示:「外國的例子中都陸續確認,透過對質達致公平審訊的這事情,不是一個絕對。例如天秤上的兩方,根本有一高一低,這樣其實不是真正給到,處於較弱勢那方真正公義。」
不過,有法律界人士對建議有保留。
港大法律學系首席講師張達明稱:「正正是因為智障問題,可能容易受人唆使,我們怎可以排除一個情況,有時可能有第三者,故意要誣告那個人,記住了那個叔叔就是這樣性侵你,多講幾次可能她會信以為真。」
零九年法律改革委員會曾建議,只要傳聞證供符合必要性及可靠性,例如證人因精神狀況不適合作供,法官可以酌情採納。事隔七年,律政司說希望明年初展開新一輪諮詢,下個立法年度提交草案予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