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勞工團體請願,要求盡快立法劃一公眾假期及俗稱「勞工假」的法定假期。
聖誕節有兩天的公眾假期,但對於三成只是放法定假期的打工仔,今個月就只有冬至或聖誕節其中一日可以放假。全年法定假期只有十二日,比俗稱「銀行假」的公眾假期少五日。洪先生指:「昨日做冬已經很難相約一起食飯,所以有些人放勞工假,都放不了假,與家人一起都很難約。」
郭先生表示:「有當然是好,都要看公司的運作,關於自己工作上的編排,如果你放多了假,但回到公司,都是要加班。」
工聯會到政府總部請願,要求劃一假期,希望僱主可以配合。工聯會勞工界議員何啟明指:「這可以逐步去增加,就不是一次過,要求增加五日假期,去年我們都提過這個要求,但他們比較冷待這個建議,另外五日的假期是否可以以調班去排,其實僱主是做得到。」
根據《僱傭條例》,員工享有十二日有薪法定假期,而《公眾假期條例》訂明的十七日假期,原意是指所有銀行、公共機構及政府部門的假日,僱員是否可以放假,由僱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