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開大學學生在金鐘被搜查出爆炸品,被判管有爆炸品罪名成立,獲准保釋候判,警方歡迎裁決。
被告關迦曦獲准保釋,離開東區裁判法院,案情指立法會去年審議版權修訂條例期間,被告到立法會外集會,之後在金鐘海富中心附近被搜出背包藏有一公斤「煙霧餅」,內含五百克用於爆炸品的氯酸鉀及打火機。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及三項違反危險品條例罪。
暫委裁判官葉啟亮不接納被告辯稱「煙霧餅」是朋友暫存,而存放的兩星期,被告都沒過問涉及甚麼物品,認為被告必然知悉是爆炸品。裁定管有爆炸品罪名成立,其餘三項控罪屬交替控罪,毋須處理。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及其家人事後因心理壓力身體出毛病,而律師也要研究案件才知道氯酸鉀是爆炸品,這非常人知道。而被告就讀公開大學3年級正值考試,希望以非扣押形式等候背景報告。
裁判官定於下月16日判刑,批准被告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