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男生涉嫌傷父 獲撤控需守行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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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7-01-15 22:59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中大男學生早前涉嫌扔相架令父親受傷,獲撤銷控罪,被判守行為一年。

案情指,19歲中大男學生呂浩榛扔玻璃相架,令其父臉頰受傷流血,被控一項傷人罪,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次提堂。

由於其父傷勢不嚴重,而且已原諒被告,因此撤銷控罪。被告被判守行為一年,需自簽2000元,並付堂費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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