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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大學生管有爆炸品罪成囚3個月 准保釋等候上訴
公大學生管有爆炸品罪成囚3個月 准保釋等候上訴
即时港闻
发布:
2017-02-01 01:11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公開大學學生,前年在金鐘被搜查出爆炸品,管有爆炸品罪名成立,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三個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公開大學學生關迦曦前年十二月中,在立法會審議《版權修訂條例》期間,曾經到立法會示威區,之後在金鐘海富中心附近被搜出背包藏有一公斤「煙霧餅」,內有用於爆炸品的氯酸鉀。
暫委裁判官葉啟亮表示,管有爆炸品是嚴重罪行,如果落入錯誤的人手中,後果嚴重,香港是文明社會,不能剝奪其他人享受和平的權利,法庭不會縱容這類行為,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爆炸品
罪成
公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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