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立法監管美容用途醫療儀器,建議部分儀器只可由註冊醫護人員操作或在場監督。政府消息指,不會規定操作或監督的醫生,要有相應專科資格。
消息指,醫生本身有專業培訓,使用儀器前,一般會接受製造商的訓練,若醫生進行超出自己能力的療程,可能會被醫委會追究。
消息又指,日後會在現時資歷架構下,為業界制定相關課程的要求。至於立法後違例的罰則,消息指仍未制定,但必定屬於刑事。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陳肇始說會設過渡期,讓業界適應。
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陳肇始表示:「因為一方面希望就前面的事需要繼續做,因為回應市民訴求,為了大眾,保障安全。另一方面,業界如果有聲音,會作出適應的調節,以及有一個時間慢慢過渡。如果有風險或者危險時,使用者能否應付得來,以及做到一些適當的措施,這個就是為何我們要有使用者管制,有一些需要有醫護人員在場,亦有一些需要接受了某一些訓練才可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