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會會議上,有議員要求當局交代涉及佔領運動三名發起人,及其他參與者的檢控進度。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律政司去年底就280多名被捕者的個案,向警方提供法律意見,由於被捕人數多,要較長時間審視錄影證據。截至上月底,有123人需承擔法律責任,當中81人被定罪,42人自簽守行為,涉及非法集結、縱火及襲警等,最嚴重者需入獄十個月。
新界西議員何君堯表示:「原來對造成香港歷史這麼大的違法事件,花了這麼多時間,用作謹慎全盤考慮,最終得到的結局是,寥寥可數的百多人,而面對最嚴重的法律後果,也只是坐牢十個月。已經經過兩年零三個月的時間,究竟律政司在今屆政府未完結之前,會有決定予以檢控與否?」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我們在去年年底,已經向警方提供詳細法律意見,而當中是包括,被認為是扮演主導角色人士的個案,就判監的刑期多寡,這是法庭處理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