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志明倡增非法載客取酬罰則 Uber應同負刑責

即时港闻

发布: 2017-03-10 21:02

撰文: 無綫新聞

法庭裁定駕駛Uber載客取酬屬違法,五名司機被判罰款,立法會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認為不夠阻嚇性,建議提高刑罰,同時質疑作為平台的Uber是否應同樣有刑責。

手機電召私家車為乘客帶來新選擇,但可能牴觸不同國家和地區的交通法例,亦影響傳統的士業界利益。立法會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出席本台節目《講清講楚》指,不反對使用創新科技召喚車輛服務,但一切需要合法。

自由黨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表示:「我們不是反對所謂的『共享經濟』,問題是甚麼叫『共享經濟』,不要混淆概念,如果你的私家車樂意為市民或其他朋友提供服務,免費接載,沒有人會批評你,我們甚至歡迎。問題你是非法載客取酬。罰則要具阻嚇力,好像以前那樣,業界說指扣車,那些人就不敢用『老闆車』去賺『外快』。」

被問及本身手機應用程式Uber就沒有事、沒有上身,也沒有被人告,即政府是否在這方面無計可施時,易志明回應:「這個都是的士業界正正今天認為不滿意的地方,為何Uber不上身,有些Uber司機上去追討,欠他們的車資,即事實告訴你,有錢銀上的關連,為何他們沒有份兒呢,當然政府主控官那邊表示,因為沒辦法取到一些,在外國進行,因為透過外國一些信用卡來交易,所以查不到,我其實對這說法有保留。」

至於運輸署打算推出六百輛「優質的士」專營權,易志明指影響的士業界生計,又指會聯同立法會不同黨派阻止政府推行該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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