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排期九月廿六日重審,預計需時廿五日。
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正在服刑的曾蔭權,坐囚車由赤柱監獄到高等法院,他穿著西裝,鎖上手銬。曾蔭權弟弟曾蔭培、次子曾慶淳、太太曾鮑笑薇到庭旁聽。
曾蔭權原先被控三項控罪,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一項不成立,一項罪成,上月廿二日被判監二十個月。至於「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由於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需要重審。
高院召開閉門進行的內庭聆訊,只有控辯雙方律師及家屬出席。
法官陳慶偉決定,五月十二及十五日先進行預審,九月廿六日正式重審,預計審訊廿五日。為免影響審訊,法官下令限制傳媒報道內容,只可以報道被告姓名身份、面對的控罪內容、案件審期,控辯雙方代表律師,以及法官姓名。
聆訊結束後,曾蔭權返回赤柱監獄服刑,他另外透過律師向上訴庭申請保釋及上訴,下月六日進行保釋聆訊。
在高等法院進行重審,需要遴選全新的陪審團,控方亦要就相關控罪重新傳召證人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