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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縱火案 兩名被告分別被判入獄兩年及入勞教中心
立會縱火案 兩名被告分別被判入獄兩年及入勞教中心
即时港闻
发布:
2017-03-21 19:00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示威區前年垃圾桶縱火案,兩名被控串謀縱火罪的男子,分別被判入獄兩年及判入勞教中心。
兩名被告由囚車送到區域法院聽取判刑。兩名被告包括現職中文大學辦公室助理的23歲樹仁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楊逸朗,早前初被裁定串謀縱火罪名成立。另一被告是20歲無業男子葉卓賢,判入勞教中心。
控罪指兩人前年十二月九日串謀身份不詳人士,用火損壞立法會大樓外示威區一個垃圾桶。
縱火案
立法會相關
示威區
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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