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消防員屯門騎單車撞傷漁護署職員罪成 判罰4千元

法庭

发布: 2017-03-31 01:01

撰文: 無綫新聞

休班消防員於屯門騎單車時撞到一名漁護署農林助理員,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三項控罪成立,判罰4千元。

44歲的被告陳賢進任職消防,去年六月在屯門白石坑附近騎單車時,撞向一名漁護署農林助理員,又抗拒另外兩名漁農署職員的阻攔並逃走。

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未得總監同意下,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騎踏/管有單車的傳票控罪,但否認當獲授權人員要求停止時拒絕停止傳票控罪、及抗拒公職人員兩項刑事罪行。被告早前經審訊後已被裁定三項控罪成立,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合共4千元罰款。

辯方呈上被告上司及其妻的求情信,指被告為一名負責任的人。裁判官指,被告罪行嚴重,足以判監,惟考慮到被告服務社會多年、品格良好,遂予以輕判。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