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團體建議政府分階段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
香港願景指,香港回歸至今近二十年,香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拖延立法會影響「一國兩制」發展。
團體建議政府以先易後難方式,分兩階段立法。第一階段先處理有關叛國、煽動叛亂,以及分裂國家及顛覆中央政府的條文,然後在政治環境合適時啟動第二階段立法,處理廿三條中比較複雜而具爭議的竊取國家機密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以及禁止本港政治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相關組織建立聯繫。
香港願景計劃召集人曾鈺成表示︰「戰爭、武力以及嚴重的犯罪手段,清楚地有這些元素才能入罪,所以開首講的四條罪,叛國、煽動叛亂、分裂國家,以及顛覆中央人民政府都不存在有人走出來發表一篇文章,或者說一段說話,表達一些意見就會入罪,絕對不會,只要按現在報告的定義就不會,相信這是一個很有效釋除市民疑慮是否容易以言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