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醫院一名四十三歲女病人急性肝衰竭,情況危殆,病人女兒差三個月才滿十八歲,未符合法定捐贈器官年齡,她希望若她的肝臟合適,院方能酌情處理。
病人女兒表示:「我明白(捐肝)所有風險,我知道有百分之0.5死亡,以及兩成的併發症機會。我明白每條法例訂立都有原因,如果情況很危急時,很希望看看有沒有酌情權。」
醫管局表示,瑪麗醫院正盡力為患者提供適切治療,而醫院器官捐贈聯絡主任亦繼續留意遺體捐贈者,希望盡快配對到合適的肝臟,為病人進行肝臟移植手術。
食物及衞生局指,已詳細考慮病人情況及她女兒的訴求,並探討在現行法例下,有甚麼可行方法給予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