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職員涉以手機偷拍村屋浴室 判160小時社服令

法庭

发布: 2017-04-13 00:39

撰文: 無綫新聞

物流公司男職員去年涉以手機偷拍村屋浴室,承認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在沙田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32歲的被告任職國泰物流公司,去年因妻子流產而感壓力及沮喪。事發當日凌晨下班時,在烏溪沙村一村屋外嘗試以手機對近浴室抽氣扇拍攝。當時浴室內正有一名女子準備洗澡,屋主透過閉路電線目睹被告形跡可疑遂報警求助。警員在被告手機未有發現任何相關照片。

裁判官判刑時指案件性質嚴重,同類型案件可判處即時監禁。考慮被告報告正面、無案底,又背景良好,而事件中並無拍到任何照片,亦相信他已上了一課,重犯機會不高,故判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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