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慈善團體違規向董事發酬 當局仍維持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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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7-05-06 03:10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上,議員批評有慈善團體違規向董事發放酬金,當局仍維持其免稅地位。稅務局說,部分個案已退回酬金,但退回數目由慈善團體決定。

審計報告早前指,有慈善團體違規向董事發放酬金,但稅務局發現後仍繼續其免稅地位。

在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聆訊上,稅局表示,個案的董事同時是職員,可以收取薪金。其中一間教會神職人員本身是董事,十年間收取逾二十七萬元津貼。

稅務局局長黃權輝表示︰「他們自己宗教組織的會員肯定這名神職人員的工作,所以給予津貼。因為他用的字眼是『love gives』,我們做的決定因為是類似一個僱員身份,因為牧養一間教會。」

民主黨新界東議員林卓廷表示︰「為何要退回百分之五給教會呢?」黃權輝回應指︰「我們看到有這個現象,告訴他表面上不符合,有甚麼補救措施呢?這是自願。」

稅局指出,有個案退回一半酬金,部分退回百分之五。

民建聯漁農界議員何俊賢表示︰「我一元都不退回給他,是否都會繼續其慈善團體資格?」黃權輝又指︰「我們沒有指定要付多少,純綷出於機構自己的。我們所以都會審視作出跟進或提問後,給回甚麼資料或採取甚麼行動,以確定會否繼續承認免稅資格。」

審計報告亦發現有慈善團體用政府優惠地價批出的土地經營酒店,地政總署表示,已跟進兩宗涉及違契的個案。另外七宗個案地契條款寫法廣義,如限作宿舍及旅舍用途,因此沒有違反地契。

地政總署署長甯漢豪表示︰「『hostel』及『hotel』,中文可譯作酒店或旅館。於土地契約釋義來說,未有明確的法律定義以作區別。因此這七宗個案涉及的旅舍或酒店,對地政總署的研判來說,並無違反土地契約用途。」

地政總署表示,將來批地或續期時會加入相關條款,配合當前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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