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工廠食堂違規招待公眾和違反地契的情況普遍。
工廈林立的觀塘區有近130間工廠食堂,門口都會展示「只供所在工廈僱員使用」,不過仍有不少街外客光顧。
市民表示:「我們不清楚,他開門做生意就進去光顧,沒有人理會的。」
工廠食堂牌照的要求比普通食肆寬鬆,亦可申請免補地價,但牌照規定只可招待工廈內僱員,以及不得展示招牌及宣傳,令途人得知食堂存在。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不少工廠食堂明顯以公眾為對象,例如在網絡平台宣傳食堂。其中有個案,某工廈內有十五間食堂,涵蓋多國菜式以至提供酒精飲品,兒童餐單,烹調課程及私人派對。
亦有個案是食堂設於工廈停車場內,一直申請不到可豁免地契條款用途限制的工廈食堂豁免書,但仍可違契經營超過三十年。
公署指,部分食堂將火警逃生出口開放供顧客出入,違反地契條款,亦有安全問題。
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我們亦明白這些工廠食堂,甚至有些紮根在某些工廠中一段長時間,能夠符合公眾安全以及各方面要求,我們不反對,但是最重要是當然中間包括關於消防、衞生以及一些食品安全等。」
公署認為食環署及地政總署對違規的食堂疏於執管,而政策實施近四十年,已經過時,申訴專員公署促請政府,收緊工廠食堂豁免書的審批,並全面檢討工廠食堂牌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