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質疑康文署審批訂維園場地 署方指符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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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7-05-11 03:50

撰文: 無綫新聞

康文署七月一日將維園足球場租予「各界慶典委員會」,民陣表示計劃改以維園草地,作為七一遊行起步點;又質疑康文署審批準則,署方回應指決定符合程序。

民陣表示在四月三日向康文署申請七月一日,使用維園足球場,符合當局申請規定。

民陣召集人區諾軒稱:「元旦遊行時已經向康文署說過,想申請七一遊行,當時他們官員跟我說,你不要跟我講,我們不會考慮三個月前的申請,只有去到三個月的時候,你才跟我說。我們跟他說:『是否四月三日?』因為四月一日跟二日是放假,他們說:『對,四月三日。』」

康文署最後將場地租予「各界慶典委員會」,康文署指,預訂維園這類場地最早可於「三個月前」提出。「三個月前」如何界定,康文署在網頁舉例,指如想訂五月的場地,最早就可以在一月申請。

署方指根據這標準,他們在三月十五日收到「慶委會」申請,到四月三日才收到民陣申請,所以慶委會可獲優先訂場。署方又指,慶委會屬慈善團體,如果與民陣同時申請,亦會獲優先批准。

另外民陣又表示,已向康文署申請使用維園草地及噴水池附近空地,作為七一遊行起步點,正等候署方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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