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涉參與旺角暴亂被控暴動罪 區院開審料需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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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7-05-11 21:02

撰文: 無綫新聞

去年年初的旺角暴亂,其中一宗涉及五名被告的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五名被告年齡介乎18歲至47歲,共涉及三項暴動罪,全部否認控罪。

控方指去年2月9日清晨,有近100人在豉油街及花園街交界聚集,第一被告楊子軒及第二被告羅浩彥,在示威人群的最前方,各手持一至兩個玻璃樽。而第三被告陳紹鈞、第四被告孫君和,及第五被告連潤發,則向警方投擲磚頭。警方最終在不同地點拘捕五人。

控方呈上警方在現場拍攝的片段及網上片段作呈堂證供,預計案件審訊約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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