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案開審 辯方律師反對口頭招認呈堂

即时港闻

发布: 2017-06-01 02:46

撰文: 無綫新聞

去年年初的旺角暴亂,其中一宗涉及十名被告的案件開審。

十名被告介乎17至70歲,被控暴動、襲警及刑事毀壞等共十四項控罪。案件原本在區域法院審理,由於涉及多名被告及要播放片段,需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科技庭。

首被告莫嘉濤承認一項襲警罪,但否認暴動和刑事毀壞罪。

案情指去年2月9日凌晨, 被告在彌敦道近豉油街向一名警員投擲物品。控方呈堂的片段,拍攝到被告手持樽型物品步向警方防線,其後被制服。

另外八名被告都否認暴動罪,一名被告的控罪細節稍後處理。

多名被告代表律師反對將被告口頭招認和警誡供詞呈堂,指口供是在警方暴力和誘使下作出。一名代表律師指,被告遭警員拳打腹部及腳踢臀部,另一被告目擊過程。

另外有代表律師要求控方傳召當晚向天開槍的警員作供,希望提出自衛或正當防衛作抗辯,控方反對。法官表示,會聽取控辯雙方宣讀案情後再決定。

案件原本有十一名被告,唯一女被告早前棄保潛逃,法庭已發出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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