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議員梁國雄涉嫌無向立法會申報收取捐款,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在區域法院續審。
61歲的梁國雄,被控在2012年至16年間在未向立法會申請或披露下,收取壹傳媒集團黎智英25萬元捐款,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早前否認控罪。
案情提到黎智英於2012年4月開出950萬元支票,透過公明織造廠戶口,轉予助理Mark Simon後,Mark Simon開出四張不同金額的本票予四個政黨,分別是社民連、公民黨、民主黨及工黨。
2012年5月,將給社民連的100萬元分拆為三張本票,包括兩張25萬元給梁國雄和社民連一名成員;另外50萬元則給社民連,但梁國雄從沒向立法會申報。
案情又指在2013年10月,黎智英再開出100萬元支票予Mark Simon,Mark Simon同日開出2張50萬元的本票,收款人分別是梁國雄及李卓人。
另外同意案情中提到,梁國雄於2014年6月因衝擊「遞補機制」論壇被裁定擾亂秩序和刑事毀壞罪成,判監4星期。
控方強調是按辯方要求列明,法官李運騰亦稱不常見,但強調不會因被告曾經服刑或有前科而產生偏見。控方指將傳召5名證人,首名作供是立法會總議會秘書梁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