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今受審 周四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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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7-06-06 02:48

撰文: 無綫新聞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涉嫌收取捐款後無向立法會申報,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在區域法院續審。

61歲的梁國雄,被控在2012年至16年間,在未向立法會申請或披露下,收取壹傳媒集團黎智英25萬元捐款,他否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控方昨日開案陳詞時,指黎智英於2012年,透過公明織造廠戶口,將950萬元轉予助理Mark Simon,Mark Simon再分予四個政黨,其中25萬元是以支票給予梁國雄,控辯雙方今日同意透露,收款的四個政黨除了社民連,還包括公民黨、民主黨及工黨。

案情又指到2013年10月,黎智英再開出100萬元支票予Mark Simon,Mark Simon同日開出2張50萬元的本票,收款人分別是梁國雄及工黨的李卓人。

控方之後開始傳召證人,首名證人是立法會總議會秘書梁紹基,他指按《議事規則》議員須登記八類利益,其中一項為5000元以上的財政贊助,秘書處會將有關紀錄放於立法會圖書館,供公眾查閱。

梁紹基又指,各議員除非披露有關利益的性質,否則不得在有直接或間接金錢利益下作出動議或發言。

梁國雄明天要到立法會開會,審訊明日暫停,星期四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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