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業界批發牌條件嚴苛 政府擬推遲牌照生效日

即时港闻

发布: 2017-06-11 02:30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立法規管五款電器同電腦產品的回收商,必須在年底前申請牌照。近千名回收業界人士請願,批評當局發牌條件嚴苛,擔心引發倒閉潮。政府表示,考慮將牌照生效日期推遲至明年底。

涵蓋「四電一腦」,即洗衣機、雪櫃、冷氣機、電視機及電腦產品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法例,去年三月在立法會通過。法例訂明,回收商要申領「廢物處置牌照」才可處理「四電一腦」,進出口這類廢電器亦需取得許可證。

近千人廢電器回收業界到政府總部外請願,不滿政府未充分諮詢回收業界,亦批評獲發牌條件嚴苛,包括有合適的機器設備及消防安全系統,運作時需符合污染管制條例,回收率亦要達到最少八成,牌照申請費要近三萬元,批評政府扼殺回收業生存空間,影響多達十萬名從業員生計。要求當局暫緩實施法例,並給予三年寬限期適應。

香港環保回收業總商會主席羅耀荃說:「發牌制度,政府應要給予詳細定義,買甚麼機器,如何運作。因為政府知道,現在要等它給我們(條件),看我們能否達標,如真的不能達標,他現在說我們污染,根本沒有污染,我們沒開火、沒用化學物,我們只是拆解完,包裝後再出口。」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考慮將牌照的生效日期推遲:「我們跟立法會議員及業界都有緊密溝通,聽到的意見是,他們希望有多點時間做申請牌照準備,因此我們積極考慮,將相關法規的生效日期延至明年底。」

不過他強調,法例其他部分,如進出口廢物的管制,考慮到要保障環境及回收從業員的健康,必須按原訂時間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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