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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二十三條立法屬憲制責任 會先待社會達共識
袁國強:二十三條立法屬憲制責任 會先待社會達共識
即时港闻
发布:
2017-07-07 19:03
撰文:
無綫新聞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重申,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但強調會先等社會達成共識。
袁國強表示:「我認為因為我們香港法律制度與內地法律制度不同,這個立法工作有必要性,因為每個地方都要有國家安全法例。但因為兩個制度不同,交回香港特區自己去做,經過香港社會討論、經過香港立法會的討論是最理想。至於如何算是一個有利環境(立法),我相信其中一個重要考慮,是社會上要有一個共識,就是我們需要進行這個工作,以及工作的方向及內容。」
23條
袁國強
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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