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票控行人亂過馬路 冀嚴厲執法減少交通意外

即时港闻

发布: 2017-07-13 02:31

撰文: 無綫新聞

警方一連七日嚴厲執法,票控亂過馬路的行人,最高罰款二千元。

在上海街和佐敦道交界,早上十時許觀察了15分鐘,約有20多人衝「紅公仔」燈。約十名警員之後來到執法,有行人「衝燈」過馬路,立即被警方票控。

遭罰款的行人表示:「付罰款吧,沒辦法,沒錢付便坐監。」

有婆婆在「綠公仔」燈閃亮時開始過馬路,被警方警告。

根據《道路交通規例》,當行人綠燈閃動時,未開始過馬路的不可以橫過馬路;如果已經在過路處上行走,就要以合理速度越過過路處。

除了不遵守交通燈號,警方亦會嚴厲打擊攀越圍欄和走入行車路等行為,違例者最高罰款二千元。

西九龍總區交通特遣隊警長楊騰剛表示:「在可能的情況下都是票控為先,因為他們真的違了法。為何會警告呢?因為有些情況,他過路的情況時可能較尷尬,有時他不夠時間過。」

被問到行人打斜過馬路,是否也是警方打擊的對象,以及這樣是否違反交通規則,楊騰剛稱:「沒錯,他們在交通燈控制範圍,15米範圍過馬路都是違法的,我們也會執法的。」

另外,多名警員及交通督導員下午亦在交通黑點、柴灣金源里及柴灣道交界執法。

警方希望執法行動,可令市民習慣在過馬路前先看看交通燈,減少涉及行人,特別是長者及年幼學童的交通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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