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明日會就四名立法會議員,劉小麗、羅冠聰、姚松炎及梁國雄的宣誓案宣布裁決。
宣誓案四名答辯人,劉小麗、羅冠聰,姚松炎及梁國雄都有出席立法會本年度會期最後一次大會會議。
去年底,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劉小麗、羅冠聰,姚松炎及梁國雄之前十月在立法會宣誓就任時,拒絕及忽略宣誓,要求法庭根據《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裁定四人宣誓無效,撤銷四人的議員資格。
律政司同時亦代表,前任行政長官梁振英等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裁定該四名議員宣誓有效的決定,要求撤銷四人議員資格。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星期五下午,會宣布裁決及頒判詞。
有議員指若他們敗訴會上訴。社會民主連線新界東議員梁國雄表示:「特區政府依賴人大釋法濫用司法程序,逼使法庭重新解釋我們香港的法例第104條《宣誓及聲明條例》是不合適的,是一個政治逼迫的行為。」
如果法院裁定宣誓無效,按程序立法會秘書長必須在判決後廿一天內刊憲公布議席懸空,選管會之後會按程序安排補選。
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及游蕙禎去年十一月亦被法庭裁定宣誓無效,自去年宣誓就職當日起生效。立法會秘書處在有裁決後,即日將二人,在立法會辦事處的名牌除去,要求二人數天內搬走,另外要歸還百多萬元酬金及開支等。梁頌恆及游蕙禎就案件已上訴至終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