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傑:部分領域租予內地執法違《基本法》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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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7-07-25 22:06

撰文: 無綫新聞

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認為,將香港部分領域租給內地施行內地法律,違反《基本法》初衷;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認為,可能會導致司法覆核。

胡漢清表示:「如果你要行『租』的路,第一你要中央決定、批准後,還要本地立法,你一本地立法,本地法庭肯定有人會去司法覆核,司法覆核會說這幅地是屬於香港的。不過我們租予內地、租予廣東省政府,但租出去後,我們是完全沒有了司法管轄區,除了承辦商的民事、合同責任之外。」

梁家傑則指:「當年的《基本法》寫了很多限制,包括第十八條,就是中央不能在香港實施全國性法律,以保障香港人免於恐懼的自由活動空間,如果今天你將空間收窄一定違反初衷,在這個意義上,當然違反《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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