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麗涉另一司法覆核案 高院裁定入稟人無提出資格

即时港闻

发布: 2017-07-27 01:19

撰文: 無綫新聞

被撤銷議員資格的劉小麗,涉及另一宗司法覆核,高等法院裁定入稟人沒有資格提出,劉小麗獲得訟費。

入稟人莫嘉傑表示尊重法庭裁決,他去年十月入稟,指劉小麗在立法會的宣誓,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由於他未能取得法援,申請暫緩案件。

高院法官區慶祥下午頒判詞,認為莫嘉傑不是劉小麗選區的選民,沒有資格提出司法覆核申請,命令撤銷申請,並要莫嘉傑向劉小麗支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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