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垃圾桶縱火案 楊逸朗申上訴期間保釋遭駁回

即时港闻

发布: 2017-08-15 19:46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示威區垃圾桶縱火案,被判監的樹仁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楊逸朗,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期間保釋被駁回。

楊逸朗因串謀縱火罪成,三月底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兩年,另一被告葉卓賢判入勞教中心。楊逸朗在判決後,已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

案情指,前年十二月九日,立法會二讀《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期間,楊逸朗放火酒及報紙入立法會示威區一個垃圾桶,而葉卓賢事發時負責把風。

更多新闻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