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二審《國歌法》草案,內地傳媒報道,全國人大建議下次會議時,審議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會透過本地立法實施,而草案並非針對香港,社會毋須有過敏反應。
林鄭月娥指︰「我覺得社會毋須就一件很理所當然,亦不屬香港自治範圍之內,有關可以確保國歌是受到尊重的法例,有過敏的反應,事實上我們就國旗、國徽亦有了本地立法,在執法過程中,亦沒有出現過甚麼問題,或令人很擔憂的現狀。我都徵詢律政司司長,正正由於在《國歌法》中,可能有些內容在我們法制中,未必完全可以落實得到,所以要透過本地立法來考慮怎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