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司機去年大埔撞斃23歲青年 判囚21個月

即时港闻

发布: 2017-09-04 02:4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小巴司機去年二月在大埔帝欣苑對開,撞倒一名23歲青年並導致他死亡,被裁定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成,判監21個月。

區域法院法官判刑時指,出事路段限速50公里,而行車紀錄儀資料顯示,68歲被告當時超速。而被告在意外前一段時間都沒有開啟車頭燈,都屬於危險駕駛。

考慮到被告的年紀以及當小巴司機13年來,駕駛紀錄不算太差,最終判他入獄21個月,停牌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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