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決定檢討是否讓免費電視的節目加入「植入式廣告」。局方的意見調查顯示,觀眾普遍對節目出現的植入式廣告不反感,認為現行規定可以放寬。
無綫電視2015年年底一個節目,藝人吃炸雞的環節被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違反業務守則,罰款十五萬,無綫電視認為裁決不合邏輯,相關限制嚴厲,與國際趨勢背道而馳,入稟司法覆核。
免費電視節目應否容許植入式廣告爭論多時,通訊事務局去年中開始研究及意見調查,其中在今年二月至六月底,訪問一千五百多人,普遍對免費電視節目出現植入式廣告不覺得反感。
逾半數接受植入式廣告以增加免費電視台收入,但亦有逾半受訪者認為需要規管這類廣告。
至於接受程度視乎表達手法是否自然,有多少次、有多長,及會否影響觀賞趣味。他們一般不接受新聞、時事節目及兒童節目出現植入式廣告,但旅遊、飲食及清談節目都接受到。
通訊局指,雖然現時香港與海外主要地區的相關規管大致相同,但考慮研究及調查結果後,認為有理據檢討植入式廣告的條文,務求在可行和適當情況下放寬規定。
當局會制訂建議,邀請有關持牌機構參與檢討,亦諮詢公眾,盡量在保障觀眾利益,與為持牌機構提供更佳營商環境之間取得平衡。
無綫電視發言人指,由於無綫就通訊局早前兩宗針對間接宣傳的裁決提出法律訴訟,現階段不宜評論有關檢討,但重申現時相關條款侵犯自由表達的權利,通訊局早前的裁決是違憲。
ViuTV回應指歡迎通訊局的決定,會積極配合局方參與修訂條文的討論。奇妙電視就未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