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前學生領袖在覆核刑期後被改判即時監禁。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表示,原審明顯犯錯,認同律政司提出覆核。
前學生領袖黃之鋒、周永康和羅冠聰衝擊政府總部案,經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後,上訴庭改判三人即時監禁。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出席本台節目《清心直說》時,指原審明顯出錯,認同律政司的做法。
江樂士說:「這案件需要懲罰和阻嚇,而不是輕微的刑罰,我認為極需要覆核刑期。若我仍然在那兒(律政司),我必定會向律政司司長提出這建議。」
被問到認為律政部門或律政司司長,就是否覆核刑期,會否受中央政府干預?江樂士回應:「絕對不會。」
對於前港督彭定康早前撰文指,黃之鋒等被判入獄是特區政府犯錯,亦是北京收緊香港自由的例子。江樂士批評,彭定康理應知道香港司法獨立。
江樂士表示:「我非常驚訝,因為他在香港五年,他非常清楚覆核刑期制度如何運作。在他五年任期中律政司亦經常這樣做,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決定覆核或監禁某人非由政府決定,這是司法機構的決定。香港司法現時是獨立的,就跟他在港的時候一樣。」
江樂士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會因政治立場而有不同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