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中年男女涉嫌騙取社會福利機構津貼,涉款約120萬港元。兩人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區域法院今日判男被告監禁18個月,女被告則押後判刑。
案情指,42歲女被告與36歲男被告於2008至2014年間,訛稱為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46名受助人所住物業的業主,以騙取機構向各人支付租金和雜費津貼,總額近120萬元。事件遭揭發後,女被告更涉嫌教唆其中一名租戶作假口供。
法官判刑時指,雖然女被告才是案件始作俑者,但男被告亦責無旁貸,因此判囚18個月,並下令被告須分12個月向社署交還4萬元款項。
女被告除承認欺詐罪,早前亦承認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區域法院將於稍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