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简
繁
En
直播中
无线新闻
/
港聞
/
即时港闻
/
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涉行賄案 控方撤控獲法官批准
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涉行賄案 控方撤控獲法官批准
即时港闻
发布:
2017-09-11 00:05
撰文:
無綫新聞
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和投資公司前任董事徐傳順,被控行賄案件,控方申請撤銷控罪獲法官批准。
三名被告黃英豪、徐傳順及尹應能,原本被控一項行賄罪,指三人於2007年11月,在上市公司海域化工有限公司重組時,涉嫌向已故的時任海域化工副主席許浩明,提供一份顧問服務合約,作為協助收購該公司的報酬。控方申請撤銷控獲批准。
黃英豪同時被控另一項行賄罪,就會於下月開審,控罪指他於2009年8月,以認股權賄賂許浩明,作為許浩明參與收購金至尊珠寶控股有限公司五間附屬公司的報酬。
法庭
黃英豪
行賄案
更多新闻
1
2
下一页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