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案,曾蔭權選擇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控方明天結案陳詞。
曾蔭權被控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無合法權限接受裝修工程,作為以行政長官身份,傾向於優待雄濤數碼廣播牌照申請的誘因或報酬。
法官陳慶偉向陪審員表示,控方已經完成舉證,曾蔭權亦選擇不自辯,辯方不會傳召任何證人。
控方星期二結案陳詞,預計需要兩天,星期四就由辯方結案陳詞,同樣預計兩天。法官將於下星期二及三總結案情,最快星期四讓陪審團退庭商議。
就衞生署早前要求一名任職護士的陪審員於星期六上班,法官要求代表衞生署的律師,下午四時到庭進一步解釋,衞生署署長陳漢儀就不需要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