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下月會將改革醫委會的新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的草案委員會審議。議員關注,如何選出醫專兩個新增的選舉席位。
政府在立法會審議《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的委員會會議上指,醫委會正處理八百宗投訴,由接獲投訴至研訊平均要約六年時間,透過修例加快處理個案,是刻不容緩,下月三日會向委員會提交早前同各持分者達成共識的新方案。
包括新增四名委任的業外委員,兩個原本是醫管局和衞生署的委任席位,會改由醫學專科學院選舉產生,令到選舉同委任委員比例維持一比一。有議員認為做法正面,但關注新增的兩個選舉席位,如何選出。
公民黨新界西議員郭家麒表示:「為甚麼不將那兩個席位讓全港醫生去選?醫專執委會希望有一些限制,包括年資等,一些不必要限制,令選舉不是公平、公正,政府在這裡有沒有角色?」
食衞局醫療規劃及發展統籌處處長方毅表示:「我們仍在與律政司商討詳細字眼,但初步想法是,我們會說是由醫專,按照醫專的規例或程序,由院士提名及選出。」
醫專副主席梁嘉傑指,下月底會諮詢全體院士意見,強調選出的醫委會代表,要對醫專工作有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