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凱廸引第54(4)條議事規則 立法會成立以來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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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7-10-25 03:37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大會安排討論政府提出「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非建制派議員最少七次要求點人數,有議員就臨時提出動議,朱凱廸引用的是《議事規則》第54(4)條。

指法案二讀發言完成之後,議員毋須預告可動議,不將草案交由內務委員會處理,每名議員可就這項動議發言十五分鐘,如果動議最後通過,立法會大會須就法案繼續二讀辯論。

根據立法會秘書處紀錄,今次是立法會成立後,首度引用這項議事規則,之前一次引用,是1997年臨時立法會,審議《入境修訂條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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