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一案,律政司向法庭申請將控罪存檔法庭,意味不申請重審。
曾蔭權離開法院後,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法院下午開庭,跟進兩項要處理的事項,包括訟費申請。
法官陳慶偉批准控方申請,將「行政長官收受利益」存入法庭檔案,換言之現階段律政司不會申請重審。
至於之後的程序,控方指曾蔭權,早前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仍然等候上訴,會視乎上訴結果,及日後會否有新證據,律政司會保留申請重審的權利。
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八人陪審團上星期,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法官宣布解散陪審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