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罪存檔律政司保留再起訴權利 曾蔭權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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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7-11-06 02:31

撰文: 無綫新聞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一案,法官批准將控罪存檔法庭,換言之現階段律政司不會申請再重審。

同一條控罪,陪審團兩次都未能達成裁決,曾蔭權下午到高等法院,法庭跟進處理這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控罪是否要進行第三次審訊。律政司申請將相關控罪存檔法庭,獲法官陳慶偉批准。

法官指,除非日後獲法庭或上訴庭批准,這項控罪的法律程序不會再進行,意味案件暫時「到此為止」。

除了這項控罪,曾蔭權二月時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二十個月,另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就不成立。

控方指,曾蔭權正就早前的定罪上訴,要視乎會否有新證據或情況出現變化,律政司保留再起訴曾蔭權的權利;又申請取回第一次審訊其中三分之一訟費,認為不應該由納稅人支付已被成功定罪的訟費。辯方星期五前要提交書面陳詞。

辯方在庭外透露,將會反對控方的訟費申請,法官未有明確表示在收到雙方陳詞後,會透過開庭還是頒判詞,宣布訟費命令。

至於今次重審的費用,律政司無提出申請,相信要由納稅人支付。

早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的曾蔭權,離開法院時,未有回應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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