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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國民(海外)護照(2)

發佈日期: 2019-11-01 07:00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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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駐港商務專員公署1997年4月起接替入境處負責簽發BNO,即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重溫當年有大批過期申請被拒絕的原因。

英國駐港商務專員公署接手簽發BNO個多月以來,一共拒絕了數百個過期申請要求補發個案,公署認為這樣做並不算苛刻。

英國駐港高級商務專員鄺富劭表示:「我們已盡可能彈性處理,但大部分過期申請者都未能提出特別理由。」

入境處在1993年開始分階段處理BNO申請以來,就曾接納十二萬個過期的申請。

立法局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稱:「那十二萬個也不拒絕,我有一個合理的理由,就是認為你會採取一個較為彈性的態度來處理,以及很寬鬆地去解釋何謂特別原因。」

未能領取BNO的巿民,因為並非沒有國籍,是不能申請CI、即身份證明書,而他們目前持有的英國屬土公民護照、即BDTC有效期少於半年,很多國家已宣布不准持有人入境,即是說他們在未有特區護照前,前往外地會有困難。

立法局保安事務委員會則指,如果到星期五,英國駐港商務專員公署仍未能答覆他們會彈性處理,就會去信新任英國首相貝理雅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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