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部隊防暴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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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中,警方機動部隊進行防暴演習,並展示防暴裝備,重溫當年的報道。
警方舉行防暴演習,遇到示威者拒絕離開時,會先口頭警告,不聽從的話就會將他們抬走。暴力再升級,會轉用胡椒噴霧、催淚彈和發射布袋彈。
布袋彈是一個防彈纖維袋,裝有過百粒小鉛粒,中彈的人會覺得痛楚。警員只會在目標五米以外,瞄準下肢發射。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張德強說:「警方在使用武力方面,是有一套非常非常嚴謹的原則。在每次我們使用任何武力前,指揮官和使用武力的人士必須作一個全面的評估,而且我們使用武力的準則就是會用一個最低武力的情況去應付場面。」
警方亦示範多種裝備,警方又說會檢討防暴裝備和策略。
警方說布袋彈和橡膠彈都是低致命性的武器,主要是用作制止暴徒,但就不會造成永久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