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咬掉趙家賢左耳罪成共判囚14年半 法官拒接納行為受抑鬱症影響

發佈日期: 2022-04-19 15:45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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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咬掉前區議員趙家賢左耳的男子因蓄意傷人及普通襲擊,在高等法院被判監14年半。

52歲被告陳真,2019年11月在太古城中心外持刀襲擊多人,並咬掉時任東區區議員趙家賢的左耳,去年被裁定三項蓄意傷人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成。

辯方求情時指,陳真2004年在美國生意失敗,導致精神困擾,返港後曾入住精神病院治療,一直服用抗抑鬱及癲癇藥,並有酒精依賴症候群。他沒有政治立場,亦無參加示威活動。辯方指陳真希望向四名受害人真誠致歉,知道造成對方不能磨滅的創傷。

被告太太的求情信指,丈夫犯案後十分自責,又未曾在酒後對她或他人動手。法官張慧玲質疑她隱瞞事實,指她曾報警,稱睡醒時發現丈夫拿刀指向其喉嚨,陳真亦需入住精神病院,顯示他有暴力傾向。

張慧玲判刑時指,被告咬掉趙家賢左耳的事件是非常野蠻,令人難以置信。涉案四名受害者,其中溫浩倫被刀劏肚,送院時情況危殆,其太太背部身中五刀。趙家賢左耳外廓被咬掉,變黑壞死需移除。

四人被襲後患創傷後遺症,溫浩倫變得高度戒備,不時有侵略性想法;其太太亦需接受心理輔導。趙家賢感測聲音方向有困難,戴假耳亦不便,即使是戴普通掛耳口罩亦不能。

對於被告指自己沒有政治立場,法官指根據現場環境,是被告因政見發生衝突並傷人,信納他受酒精影響,但不認為他受抑鬱症影響。

以監禁18年為量刑起點。法官認為被告賣屋賠償非求情理由,考慮到他事後被多人「私了」,受到相當嚴重傷害,家人亦受到滋擾,酌情減刑,判被告監禁1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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