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違國安法案被告三罪表證成立 辯方專家證人李詠怡作供

發佈日期: 2021-07-09 18:32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三項控罪裁定表證成立。辯方專家證人開始作供。

24歲被告唐英傑去年7月1日,在灣仔駕駛插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過警方防線,三名警員受傷。

經過連日聆訊,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唐英傑三項控罪,包括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表證成立。唐英傑選擇不出庭自辯。

辯方傳召兩名專家證人,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及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作供。不過控方一度質疑兩人學科專業是否可解釋口號的歷史,但法官杜麗冰及彭寶琴認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非僅從單一歷史角度解讀,最終批准兩人作供。

李詠怡作供時,引用林語堂《當代漢英詞典》、《辭海》等詞典,根據「光復」一詞,指可解作「恢復」及「取回」意思;又引用《元史:陳祖仁傳》,指當中提及「成不世之功,以光復祖宗之業」,原文中「光復」沒有推翻政權的意思。

至於「革命」一詞,李詠怡認為應解作「這時代人民處事方式的重大改變」,而這個「詞語」開始常用,是源於「光復上水」、「光復元朗」等社會事件。

至2016年,梁天琦在立法會補選造勢,創作「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李詠怡分析,當時是借鑑「光復」行動中恢復公眾秩序的意思。至前年反修例衝突及元朗「721」事件,導致民怨沸騰,便以這句口號宣洩。

對於控方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引用大量經典文獻,解讀「光復」及「革命」意思,但李詠怡認為他是機械地套用,解讀為分裂國家或「港獨」意思,認為涉斷章取義。

聆訊周一早上繼續,李詠怡會繼續作供。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