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學年起新聘津校教師須考基本法 有校長冀當局及早公布細節

發佈日期: 2021-10-15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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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指,明年新學年開始,新入職的資助中小學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考試評核,未來考慮將相關要求推展至直資學校和幼稚園。

《施政報告》提出要加強教師專業操守及培訓,新入職資助學校教師要通過《基本法》評核。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指,教師作為引導者,要對《基本法》有認識。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說:「我們要做好國民教育的工作、做好國安教育的工作,亦希望幫我們的學生建立國民身份認同,當你要做這些時,當然老師作為學生的一個引導者,我們亦都期望他起碼對,譬如今次來說,對《基本法》有一定認識。」

對於公務員事務局有意將《港區國安法》納入《基本法》測試範圍,教育局會否跟隨?

楊潤雄表示:「這個我們亦會考慮,我們一直有與公務員事務局一同商討,長遠而言最好兩個考試能互通,變相大家毋須考這麼多試。」

楊潤雄預料,每年約有一千至二千名新聘教師需要參加《基本法》考試評核,長遠不排除擴展至直資學校,以及幼稚園教師。有資助小學校長指,教師向來有學歷要求才能註冊,將來引入《基本法》測試會視為其中一種資歷要求,但希望教育局及早公布細節。

油麻地天主教小學(海泓道)校長陳淑儀說:「作為官校或津貼學校是政府支薪的,當然這是無可厚非,其實一般學校在5月時,開始招聘老師,如果知道相關要求,我們可以作出相應安排。」

對於未來學齡人口持續下跌,有機會出現學位過剩,楊潤雄指要有政策應對,包括重置學校到其他地區,但部分學校無可避免要「殺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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