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前蘋果日報高層被控違國安法等被拒保釋 9月底再訊

發佈日期: 2021-07-22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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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蘋果日報》四名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四人保釋申請被拒,案件押後至9月30日再訊。

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及楊清奇,由警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

控罪指,四人在去年7月1日至今年4月3日期間,在本港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張劍虹、羅偉光、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對特區及中央作制裁、封鎖等行動,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4)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C條。

四名被告毋須答辯。控方反對保釋,又指檢獲的電子器材數量龐大,警方需時解讀及化驗,亦需要作個人及機構的財務調查,申請押後至9月底再訊。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指,經考慮雙方陳詞後,反對四人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9月30日再訊。除楊清奇放棄八天保釋覆核申請,其餘被告下周三將再申請保釋。

連同早前被捕的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至今共七名壹傳媒集團前管理層或前主筆,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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