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稱修訂電檢條例令檢查員知道國安需要 深信無礙創意自由

發佈日期: 2021-06-15 13:00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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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上周刊憲修訂《電影檢查條例》下的檢查員指引,若影片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等,應不宜上映。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稱,修訂令檢查員知道國家安全的需要,深信不會影響創意自由,當局會向業界多作解說。

《電影檢查條例》檢查員指引修訂後,檢查員若留意到影片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或損害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等,應得出影片不宜上映的結論,引起電影業界等憂慮,要求更清晰的說明。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解釋,以往相關指引未出現過國安概念,對於檢查員來說不理想。有必要完善制度,跟《港區國安法》相適應,以免留有灰色地帶被有心人利用。她稱已著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向業界解說,有需要時可將部分指引具體化,減少憂慮。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出:「等如去年六月推出了國安法,很多人都有焦慮,是需時溝通、釐清所謂紅線其實是否如此容易會踩到這些紅線,從而扼殺香港的創意產業表達的自由,我自己是深信不會。很多人當初都說,有了國安法後這樣不行、那樣不行,不可說話、不可寫文章、不可罵特首,過去十二個月,大致上這些表達自由的行為仍然繼續,唯一不可以,就是不可犯法。」

被問到類似修訂會否擴展其他範疇,例如書籍等,林鄭月娥說一直有檢視所有體制,形容是持久及龐大的工作。

林鄭月娥稱:「如像駱惠寧主任所言,是『積非成是』,其實是不對,不過做了二十多年,大家以為對,或者好像我曾經公開發言說過是『隻眼開、隻眼閉』,我看不到。是時候撥亂反正、正本清源。在我任內每一天,我都會從這個角度去檢視現行的體制、制度、做法、法律,如有需要作出更新完善,作為行政長官責無旁貸。」

對於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日前指,叫囂「結束一黨專政」的人是香港繁榮穩定的真正大敵,她認為不是向特區施壓。至於會否對支聯會有取締等行動,她說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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