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被指涉違社團條例 特首強調基本法保障自由非絕對

發佈日期: 2021-04-27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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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被指涉嫌違反《社團條例》,被警方要求提供收入來源、開支等資料。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不評論個別個案,相信警方按法律辦事,又強調《基本法》保障的自由不是絕對。

民陣成立以來十多年,每年均舉辦遊行、集會,亦多次與警方商討細節。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日前收到警方信件,指民陣涉嫌違反《社團條例》,要求提供成立以來所有收入、開支及接收資金的銀行戶口帳號等資料,及未有再申請註冊的原因。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及事件,她指不評論個別個案,但重申市民言論、集會等自由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保障,但非無限制。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這些各式各類的自由不是絕對的,都會依法受到一些限制,這些限制的目的都是要尊重及維護其他人的權利,亦要保障香港社會的秩序及穩定,所以我相信,我亦肯定警務處採取這些行動都是按法律辦事。」

另外,支聯會指今年將繼續舉辦「六四集會」,被問及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支聯會的「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會否違法,林鄭月娥指需視乎證據。

林鄭月娥稱:「在尊重憲法的大前提之下,我們同樣應該尊重今日執政的中國共產黨。今年是共產黨的百年慶典,大家看得到在共產黨的領導之下,國家在這幾十年的起飛及為人民帶來的美好生活,所以這個尊重國家的執政黨,這個是我們有的立場。至於不尊重去到甚麼地步會違法,就要看我剛才講的法律、證據、行為,諸如此類。」

對於中聯辦早前點名批評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指他提出修改《港區國安法》是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威,又形容他是「反華政客」,林鄭月娥指目前無理由政府要干預公會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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