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前年國慶日示威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成 判囚9個月

發佈日期: 2021-04-26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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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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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前年國慶日示威,被控管有螺絲批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罪,兩項罪名成立,判囚九個月,還押等候上訴。

案情指報稱金融顧問、32歲女被告王思雅前年國慶日示威,在北角被搜出鐳射筆、扳手、螺絲批等工具。裁判官鄭紀航裁決時指,不相信辯方指普通市民會用望遠鏡觀察現場情況及保障個人安全,又稱不接受無參與示威的人會隨身帶面罩。

他亦不接納被告解釋,因為失去公司儲物櫃鑰匙,隨身攜帶涉案物品,認為被告只要換鎖便可解決問題;而如果按被告稱,購買鐳射筆作正當用途,商戶理應不會提供高輸出功率的鐳射筆,所以被告清楚涉案鐳射筆的真正殺傷力,裁定被告兩項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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