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議員關注選委會團體選民名單準則 政府指目前修訂為最好

發佈日期: 2021-04-17 21:17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立法會完善選舉制度法案委員會召開首次會議,多名立法會議員關注當局制定選舉委員會選舉團體選民名單準則,政府指目前的修訂已是最好。

立法會加開會議,處理完善選舉制度的修訂草案,有議員認為選委會部分界別的清單未能體現均衡參與及廣泛代表性。

新論壇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表示:「隨便幾個例子,例如中華文化促進中心,四十多年的一個團體,不斷在文化方面努力工作,甚至營運饒宗頤文化館十多年,為何在文化界中看不到名?」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回應:「個別合資格團體,我們考慮如何揀選團體,主要看希望同界別有一個密切關聯性,同時體現到在界別中有足夠代表性。目前這個是我們根據這些原則,最好地制定出來。」

選委會選舉9月19日舉行,任期到2026年10月21日,但新一屆委員2027年2月1日才組成,部分議員擔心中間三個多月空窗期,會影響立法會補選等工作。

政府回應指得到中央清晰指示,今次修例只能指明未來一屆選委會的5年任期,日後選委會安排要「留白」。

至於12月19日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有議員關注如果屆時再爆發新一波疫情,當局如何應對,曾國衞指無硬性指標決定是否再押後選舉,亦會考慮在關口預設票站,讓因封關而留在內地的港人可以投票。

議員鄭松泰就問到,條例會否直接列明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不能參選特首選舉,避免利益衝突,曾國衞指資審過程是內部程序,未必會在法例中列明全部步驟。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